(一)根据招生计划,分别按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基层农技人员两类参考人数的95%(小数点后不计)和考生考试成绩分别划定各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在所有符合条件并在控制线上的考生中,按照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取时,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次按考题中的思想素质、专业常识、专业知识成绩的顺序依次从高到低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专业计划和报考人数不平衡,按照实际报考情况在两类计划内部平衡计划。
(三)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在我校招生网(http://zs.***)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果出现因自愿放弃录取、违纪违规等导致的空缺不进行递补。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2021年12月5日—12月9日17:00)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按上指纹传真到我校招生就业处或到我校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
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考生,经我校审核通过,可由我校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所有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考生应参加本次报名,并向我校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填写《四川省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如发现考生对免试资格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并纳入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组织的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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