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23日至2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http://zs.***)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间将退档申请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并经监护人及本人签字、按上指纹传真到招生就业处或到招生就业处现场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公示期满后,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2.“9+3”高职单招考试是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我校的录取规则和录取分数和其他招生院校不具可比性。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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