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3月22日8:00至24日17:00,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报名。
(二)2021年4月3日前,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基础信息无误的考生名单。
(三)2021年4月16日,考生到我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提交免试资料(含申请表)。
(四)2021年4月17日,考生在我校参加文化知识综合笔试和面试。
(五)2021年4月20日,考生在我校招生网上的“‘9+3’高职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成绩,需复查成绩的考生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校监察处(春晖楼315,联系电话:0826-2256388)复查,逾期不予办理。
(六)2021年4月23至27日,在我校招生网上(http://zs.***)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自愿放弃录取资格的考生须按我校相关工作要求,办理放弃录取资格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七)2021年4月下旬,将公示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正式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广安职业技术学院“9+3”高职单招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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