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体育考试过程中,原则上不得申请缓考,考生中途无故退出视为弃考,弃考项目按缺考处理。缓考只设置一次,缓考考生考试与往届生考试同时进行。
(2)若考试现场考生出现身体异常状况或受伤,无法继续完成考试,经现场医疗队伍确诊,由现场主考做出判断,作缓考处理,全部项目成绩无效,以缓考成绩为准,缓考不更改考试项目。
(3)在缓考当天或缓考考试过程中,考生确实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或完成全部考试,经现场医疗团队和仲裁工作组、巡视小组审核确认,按免考处理。考生成绩以当年参加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成绩的平均分的60%按中招细则计分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计算,体育与健康基本知识理论考试成绩按实际得分计算。缓考当天因身体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原则上本人须到考场审核确认;特殊原因无法到现场的,由学校报备至考场检录组,当天未报备的一律按缺考处理。申请免考的考生按照免考申请程序,填写免考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家长、班主任签字,学校审核盖章后由仲裁工作组报主考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缓考结束后不再受理其他免考申请。
2021年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身体素质与运动技能测试)考试项目对照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