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5-30 09:08:11 解决时间:2022-03-09 08:46

满意答案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3.招生录取工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

4.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21〕5号)精神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2-03-09 08:46

类似问题答案

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招生录取工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4.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考生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招生录取工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4.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阅读详细内容)
2020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招生录取工作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的组织、监督下进行,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施,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4.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按照《(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录取,以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按(阅读详细内容)
2021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阅读详细内容)
2014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考试高职招考招生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一)组织机构:1.成立以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院分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二)录取规则: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4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的(阅读详细内容)
2019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考生“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录取,以福建省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和招生计划,按(阅读详细内容)
2015年福州黎明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
四、组织机构及录取原则1.成立以学校领导为组长的招生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招生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2.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3.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根据各省市高招办实行的投档政策(阅读详细内容)

相关阅读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