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新生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具体教学管理安排详见学校教务处《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管理暂行办法》。入学报到后,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已就业或有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取消录取资格。
2.报到时间及其他事宜参见录取通知书及《新生入学须知》。
3.录取新生报到时须持录取通知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本科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原件,在校学习期间须将档案关系转至学校。
4.因病因事不能按时报到的新生,须在开学后三日内向学校请假并提供支撑材料,经学校允许后按规定时间补办入学手续,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5.学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报名材料进行复核,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
6.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7.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可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8.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福州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入学及其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