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对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进行审核,确定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并与学校须签订录取协议书,录取后双方按照协议要求执行,不签视为放弃。
2.确定按招生计划数(即140人)等额或少于140名上报佛山市教育局拟录取名单,并按照规定进行公示。
3.拟录取考生公示无异议,且中考成绩达到录取要求者,由市招生办进行录取。若中考成绩未达录取要求,不能录取;公示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录取资格。
4.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升高中统一文化考试,经过测试,再根据考生志愿按合成总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成总分的构成,文化科成绩(含加分)占40%,术科成绩占60%,计算公式为:合成总分=文化科成绩(含加分)×40%+术科成绩×术科总分换算为720分系数(如:体育术科总分为100分,则换算系数为:720/100=7.2)×60%。并按协议规定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若不作为第一志愿填报者,视作自动放弃协议录取资格处理。
5.招生办法由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招收体育特长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1年佛山市体育运动学校体育特长生录取程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