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在校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学士学位授予要求、达到毕业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三)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学生资助、在学管理等按照我校各专业本科生管理办法执行。
(六)第二学士学位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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