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按通过资格初审并参与面试的考生总成绩(均统计到小数点后2位)优先的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通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以及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二)学校于2021年7月27日确定拟录取名单。并通过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拟录取名单。
(三)学校公布拟录名单后,考生后续阶段必须按规定完成报名和向省招办报送备案等工作。
(四)入学后,学校将对学生所提交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全面复查。对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作假、佐证材料作假者,以及未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核实有关证书信息的,取消入学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答案来源于:2021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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