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用人单位吸纳城乡困难人员就业,在劳动岗位上以实际操作的方式接受技能培训的,给予用人单位以工代训培训补贴。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就业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 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其他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给予生产经营主体以工代训补贴。
以工代训补贴与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答案来源于:2021年阜南县技工学校就业前技能培训政策
2021年阜南县技工学校就业前技能培训社会困难人员以工代训政策内容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