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院上报接收推免生工作复试录取办法,复试录取办法经研招办审核备案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招生专栏对外公布。
(二)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复试办法要求,根据推免生意愿情况,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并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按照招生程序进行复试通知、待录取通知等操作。各学院应将复试结果及时反馈给推免生。
(三)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结果,上报拟接收2021年推免生名单。
(四)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接收推免生名单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推免生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推免生,经拟录取名单审核通过后正式取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五)拟录取的推免生在2021年9月1日前未获得本科毕业证,或未达到录取专业要求的条件,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六)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统考和联考。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推免录取资格。
2021年福建中医药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研究生含直博生本章程由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