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福建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模式。各批次录取分别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征求志愿录取。
2.凡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的考生,其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需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
凡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的考生,其考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应按类别参加由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3.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原则上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录取时,学校将按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根据我省招生政策和学校招生章程规定的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
4.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先按符合录取照顾政策同等优先进行排序,中职学校类考生再按专业基础知识、职业技能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普通高中类考生再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确定考生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5.2021届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类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录取的参考,技工学校考生、往届毕业生或同等学力人员不作要求。
2021年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院校分类录取方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