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按照“招生院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管理模式,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向高校投放达到相应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电子档案,由高校负责审阅并提交预录取意见后,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监督审核。未报到考生的招生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1.建档立卡考生录取
(1)划线。建档立卡考生录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切线和单独录取。录取前,按照建档立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划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常规志愿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先对获奖的建档立卡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录取结束后,其剩余招生计划用于建档立卡考生常规志愿的投档录取,获奖的建档立卡考生不设征求志愿批。常规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2.退役士兵考生录取
(1)划线。退役士兵考生录取实行单列计划、单独切线和单独录取。录取前,按照退役士兵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划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立功的退役士兵先进行免试录取。常规志愿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先对获奖的退役士兵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录取结束后,其剩余招生计划用于退役士兵考生常规志愿的投档录取,获奖的退役士兵考生不设征求志愿批。常规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3.普通考生录取
(1)划线。按照普通考生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各类别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划英语单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录取。常规志愿批录取分为两个阶段,先对获奖的普通考生进行投档录取,录取结束后,其剩余招生计划用于普通考生常规志愿的投档录取,获奖的普通考生不设征求志愿批。常规志愿批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由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公布,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和录取工作。
征求志愿阶段录取结束后,生源仍不足的,由高校提出降分申请,经批准,公办本科高校可在该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10分)、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可在该类别总分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20分),在征求志愿有填报该高校专业志愿的考生中录取。未报到考生的招生计划余额不再组织补录取。
4.考生投档排序
(1)获奖考生排序。获奖考生投档排序的原则按照获奖层次的高低,依次按照国赛一等奖(金奖,不分获奖项目)、国赛二等奖(银奖)、国赛三等奖(铜奖)、省赛一等奖(金奖)依次排序,获奖等次相同时,按专升本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获奖考生在其报考类别群体中的位次。
(2)同分排序。建档立卡考生或普通考生总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专业基础课、公共基础课2(包括高等数学、大学语文、无机与分析化学、植物学、人体解剖学与生理学)、公共基础课1(包括大学英语、专业基础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报考类别中的位次。
退役士兵考生总分相同的,成绩排列的顺序依次按高等数学(或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通知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录取组织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