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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2-06-10 09:55:57 解决时间:2021-04-23 16:47

满意答案

(4)音乐、舞蹈、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政策性加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前,先根据艺术类考生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考生综合分相同的,先按享受同等条件优先录取的条件排序,再依次按高考总成绩、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如果位次仍相同,再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决定。其中,高考总成绩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降分征求志愿时,不低于本科文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本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本科批省考阶段投档条件;高考总成绩不低于专科文考成绩控制线分、专业统考成绩不低于专科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控制线的考生,方符合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投档条件。

在艺术类本科省考阶段和高职(专科)批,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类别综合分计算方式和同分排序规则与我省规定不一致时,按我省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21-04-23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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