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学院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按总成绩和招生计划由高到低(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的顺序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综合素质较高者依次优先录取。
2. 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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