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于11月20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需使用顺丰快递或EMS,地址: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人文办公楼七层心理学院710办公室,收件人:阚老师,联系电话0591-22867815)
1.《报名登记表》1份(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提供硕士、本科毕业证书)。
5.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本人需签名)。
6.《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7.《高校思政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1份。
8.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9.《发表或出版论文、著作、教材和科研成果目录》及在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10.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11.硕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
12.考生个人自述(自我评述、工作简介、学术志向、科研兴趣以及读博后的学习、科研设想等)。
13.其它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咨询报告、授权专利、成果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考生须承诺以上材料的真实性,一经招生单位或认证部门查证为不属实,即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已入校的学生将取消学籍。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