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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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学院 2020年10月23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