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1:3的考生进入考核,进入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
2.学院组织选拔小组对获得推荐资格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通过材料审核和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的内容为外语水平(10%)、专业素质(60%)、科研能力(30%),综合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思想政治品德(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或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及身心健康状况不作量化评价,不合格者不能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心理学院非全日制申请考核制选拔高校思想政治骨干在职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