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1.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至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3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学院文科楼707室,收件人:欧老师,电话:0591-83465202)。
1.《报考登记表》1份(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硕士课程成绩单复印件(往届生可在考生人事档案保管单位或硕士就读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复印并盖章)及各类获奖证书和社会实践证明材料;
9.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10.提交能体现考生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要求2016年1月1日以后的成果)。
11.科研工作介绍和自我评述(1000字左右);
12.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进行的学术研究计划(不少于5000字);
13.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对考生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差额比例为1:3。推荐考核的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