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核对象
学院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申请人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的名单,推荐差额比例一般不超过1:2,推荐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3个工作日。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考核时间:2020年12月6日。具体请关注学院网站(网址:http://cfl.***.cn/)通知公告栏目。
2.考核由笔试、PPT报告和面试三部分组成,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分值25分,1小时):学术英语写作与翻译。
(2)PPT报告(分值25分,不少于10分钟):内容包括个人教育经历、学习情况、科研工作及成果,拟进入博士阶段的研究方向和计划(含拟开展研究工作选题、拟解决的关键问题、研究方法的选择与分析、实现研究目标的路径、可能取得的研究成果等)。
(3)面试(分值50分,不少于20分钟):重点考察考生攻读博士学位目的、科研兴趣和态度、外语听说应用能力、专业理论知识水平、语言表达与逻辑思维能力、科研潜质与创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三)考核时需携带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学生证(盖满注册章)。
3.近半年以来我校医院或三甲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及体检诚信承诺书。(体检项目和承诺书下载)
(四)录取规则
1.考核成绩60分为合格。考生考核成绩不低于60分,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方可录取。
2.12月21日前,选拔小组根据考核成绩,按招生专业考核成绩在招生计划内(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建议录取名单,建议录取名单和相关材料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拟录取博士研究生。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5.按以上规则,导师在某一学习方式已有拟录取考生,以另一学习方式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本学习方式以及所报考专业内调整研究方向及导师录取。
6.如考核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PPT报告成绩顺序优先考虑成绩较高者。
7.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攻读福建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资格:
(1)提供的材料不真实;
(2)体检不合格;
(3)报考“申请—考核”制应届硕士研究生无法按时获得硕士学位。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考核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