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83465220,sjky@fj ***.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101,math@fjn***.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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