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位导师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导师在某一学习方式已有拟录取考生,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本学习方式内调整报考导师录取。
3.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较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依旧并列,则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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