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四、考核
(一)考核对象
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审核合格考生的申请材料,向学院推荐考核的名单。每位导师推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3人,推荐考核的名单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考核形式及内容
12月21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学院将组织考核。考核按一级学科进行,采取报考材料评议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选拔专业素质高、创新能力强和具有良好科研潜质的考生。主要考核内容为:
考核内容 |
具体要求 |
考核形式 |
分值 |
备注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查。 |
现场面试 |
仅评合格、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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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听说能力 |
外语听说能力考查。 |
现场面试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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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素质 |
个人陈述: (1)专业学习与研究简历; (2)重点阐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 |
现场面试、PPT展示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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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 |
现场回答评委提出的有关问题。 |
现场面试 |
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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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能力 |
结合考生提交的成果材料,考核申请人的学科背景是否符合专业方向的要求;考察对专业方向的学术前沿的了解情况;考察是否具有在专业方向上的发展潜力。 |
考生相关材料考查,非面试。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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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结果实行百分制,60分为合格。
注:具体考核时间另文通知。
(三)录取规则
1.每位导师招生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
2.对考核成绩合格的考生,根据考核总成绩,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提出拟录取名单。导师在某一学习方式已有拟录取考生,报考该导师的考生可在本学习方式内调整报考导师录取。
3.如考核总成绩并列,则专业素质考核成绩较高者依次优先录取,如专业素质考核成绩依旧并列,则科研能力考核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4.如有考生放弃或招生计划动态调整,依以上规则递补录取。
六、其他事项
(一)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以《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闽师研〔2020〕15号)、《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闽师研〔2018〕12号)、《福建师范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办法》(闽师研〔2018〕19号)为准。
(二)学院咨询方式:0591—22868079,msxy@***.cn;学院监督电话:0591—22868081,lyz@***.cn。
美术学院
2020年10月22日
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报考材料审核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