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资格审核合格者,由考生所报考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结合学科专业的培养要求和考生的申请材料确认是否同意其进入考核,并向选拔小组推荐考核名单。已确定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可按不高于1:2的比例进行推荐,递补招生导师仅可推荐1人。学院于12月4日前公布考核名单。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师范大学化学与材料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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