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符合要求的考生于11月2日10:00-16日17:00前登录我校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并完成数据采集,逾时将无法提交。报名信息未提交或审核未通过者均视为报名不成功。网上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福建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登记表》(下称《报考登记表》)。
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无法通过信息审核、资格审核、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建议考生不要在报名的后一天提交报名信息,以免审核不通过时没有足够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而影响报名确认。
(二)提交材料
考生于11月24日前(以寄<送>达时间为准)按照以下顺序向学院递交材料(邮寄者建议使用EMS或顺丰快递,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光电科研大楼301,收件人:陈老师,电话:0591-83465213):
1.《报考登记表》1份(双面打印,考生签名、人事<主管>部门签章,填写注意事项及用章说明详见:研究生院→招生管理→文档下载→博士研究生报考填写注意事项)。
2.《专家推荐书》2份(2名专家各1份)。
3.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在校生除外)、《学士学位证书》(无学士学位者除外)复印件各1份。在国外或境外大学、高等教育机构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件。《硕士毕业证书》(非硕士学历教育者及在校生除外)、《本科毕业证书》(专科读硕除外)、《专科毕业证书》(专科学历者提供)复印件各1份。
5.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1份(应届生提供,校级部门用章)。
6.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
7.《现实表现情况表》原件1份。
8.有较强的外语能力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复印件或成绩单。
9.本人公开发表论文或出版著作、教材及其他科研成果的目录及复印件(原件备查)。
10.其他可以证明考生科研能力和水平的材料,包括课题、发明专利、获奖及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等(原件备查)。
(三)报考材料审核
学院根据招考要求,于11月30日前完生报考材料的审核并公布审核合格名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光电技术 | 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 3年 | -- |
光电技术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光电技术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光电技术 | 湖北省建工技术学校 | --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技术)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技术)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四年 | -- |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光电技术 | 厦门技师学院(厦门市高级技工学校) | 3年 | -- |
光电技术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光电技术 | 武汉市第一轻工业学校 | -- | -- |
光电技术 | 湖北省建工技术学校 | --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技术)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 | -- |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光电技术) |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 | 四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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