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就读我校的学生均享受在校期间学费全免。
(二)优秀学生享受学校奖学金待遇;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每年给予适当的困难补助。
(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加强职业培训提升产业工人队伍素质十七条措施的通知》(闽政办[2015]139号)文件,对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技师)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高技能人才,在公务员录用、企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工龄计算、考核定级、职位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分别与大专、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省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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