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0591-87429568刘老师 林老师
1、关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说明
(1)本省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申请助学贷款,持《录取通知书》到新生生源所在地选择一家贷款银行: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各地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学年贷款限额8000元;外省生源按照当地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贷款学生汇款请汇入我院银行账户(详见本入学须知第四点)
(2)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后,按国家规定进行资格认定后,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及各类社会助学金等;可申请学院学院勤工助学岗位,按时计薪酬。
(3)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福建宏利基金会奖学金、北美校友奖学金、林仲铉、林梅英夫妇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学院另设有新生奖学金。
2、关于在榕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说明
学生按自愿原则参保;参保学生日常门诊高可报销医疗费用的50%,大病应选择医疗定点机构就医,医疗费先自行垫付后报销
3、关于新生参军、兵役登记、户籍迁移的说明
(1)凡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入学前必须在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入学报到时须携带兵役登记相关证明”。具体可咨询生源地所在乡镇武装部或征兵办,女生和退伍军人不登记。
(2)省内新生一律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省外新生按自愿原则,如需迁入我院,可咨询0591-87427969。
(3)新生参军入伍需保留入学资格,将档案寄到学院教务处,联系人:李老师0591-87429099。
答案来源于:2021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新生入学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