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学年龄要求
根据《义务教育法》要求,年满6周岁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2021年报读小学一年级的儿童应年满6周岁(截止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办学资源不足、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推迟到7周岁。因身体健康等原因确需缓学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缓学。
(二)入学材料要求
1.户口及家庭住房均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件(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含首付发票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提供双方户口簿)。
2.户口或家庭住房只有一项在服务范围内的适龄儿童:提供户口簿、家庭住房有效证件(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备案的购房合同含首付发票等材料中的任何一项。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提供双方户口簿)。
3.户籍及家庭住房均不在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簿,则须提供双方户口簿)。
(2)房屋租赁证明。
(3)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4)《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防城港市户籍居民除外)。
符合第1-2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范围内的指定学校报名入学(如果第1-2条件的人数多于招生人数,第2条则按购买房屋先后录取)。符合第3条件的适龄儿童,由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服务范围区内的学校进行入学登记,填写《小学入学随机派位登记表》,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学校招生情况,采取“随机派位”的方式派位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以上应提供的材料均指证件正本及复印件。正本由学校审验相关信息,复印件交学校留存。
4.初中七年级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时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防城港市小学招生就近入学及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实施意见》(防教发〔2014〕6号),小学六年级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小学义务教育证书,按时到指定的对口直升(或片区内)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按招生计划优先录取对口直升及户口或房产所在地的学生,不足学位按“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对于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的学校,可直接安排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限额的学校,要通过公开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按班额标准招满为止,其余生源就近安排到有学位的其他学校就读)。
答案来源于:2021年防城港市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2021年防城港市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明确招生报名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