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学院收费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物价部门审批并备案的要求执行,各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终以省发改委公布为准。
第二条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发放按照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东营科技职业学院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执行。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4000元。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院提供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条学生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关于退费的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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