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我校将于7月20日后在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招生考试院同意,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三)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59-5510088。
七、附则
(一)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有关部门依规处理。
(二)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四)第二学士学位招生专业学费按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执行,具体参照《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五)本简章未尽事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六)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联系人:李老师0459-5510088(兼传真)
2.大庆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www.***/;教育部新职业网:https://www.***/。
3.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西宾西路(邮编163712)。
大庆师范学院
2021年5月14日
附件
大庆师范学院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
姓名 |
出生日期 |
电子版照片 插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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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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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身体健康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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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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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专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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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获学士学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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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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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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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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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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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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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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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签字确认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报的所有信息(包括本人所提供的所有申请材料、申请报考的专业)真实准确,信息修改、虚假或错误由本人负责。
考生(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
注:1、所有信息请核对准确,如有错误导致致使考生无法报名及录取,所有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请将此表的word版以附件的格式上传到邮箱。
电子版照片要求以图片插入的形式插入到照片插入处,要求素颜(不要对照片进行美化处理)、蓝底。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庆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