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面试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二)凡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在收到《调档函》后,尽快交给本人档案保管部门。由档案管理部门将人事档案迟于7月25日之前通过邮政EMS或机要寄送至东南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见联系方式),未按时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的考生将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相关院系将根据档案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四)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五)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我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七)受新冠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可能视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届时会再行通知;考生应遵守南京市相关防疫措施规定,积极配合考务工作。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南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