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的政策规定及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的补充规定,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录取。
(二)录取分数标准
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公布的低分数线和我校公布的低分数线;复试成绩:达到我校当年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的分数线要求。
(三)报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录检阶段审核出报考信息不符合录取资格规定者不予录取。
(五)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 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2021年大连外国语大学硕士研究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考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以下各项具体要求的人员,可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