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院单独招生录取严格遵循考生自愿、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参加我院第一阶段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4 月19 日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的考生成绩9 月27 日在我院网站上予以公布,按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和我院单独招生计划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三)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以数学、语文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已被我院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和高职院校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己被普通高考、中职毕业对口升学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我院第二阶段单招考试和录取。
(五)我院将预录考生名单报辽宁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
(六)我院根据辽宁省招生办公室的备案结果,下发录取通知书。单独招生录取名单在我院网站予以公示。
(七)录取数据由学院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备案。
(八)我院第一阶段单独招生录取时间4 月25 日,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我院第二阶段单独招生录取时间9 月29 日,录取结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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