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将在教育主管部门、省教育厅和学校本、预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受理对学校招生工作中涉嫌违规违纪或失职失责等问题的举报;
3.学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4.第二学士学位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报到时因具有其他高等教育在读学籍的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大连民族大学第二学士学位领导机构、监督及新生复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