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西藏、新疆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汉族在职考生录取比例不得超过10%。严格录取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行为,对已录取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随时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被录取的考生直接进入我校进行培养,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及时办理入学手续,修业年限和学习年限与其他普通类招生计划录取考生保持一致。
3、协议签订。被录取考生需与招生单位、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及)所在单位签订三方(或四方)定向协议书。被录取在职考生入学不迁转户口。
2021年大连理工大学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