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我校录取的第二学士学位新生须按规定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的,应及时向学校请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学士学位新生报到时须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核验:
1.本人签字确认的《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原件;
2.《录取通知书》原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八、培养与管理
(一)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二)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三)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四)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九、其他
(一)考生自报名起,须及时关注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网通知,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大连交通大学招生网通知或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考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如有虚假内容,将取消第二学士学位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核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五)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
(六)本简章若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十、联系方式
学校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794号
学校邮政编码:116028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106239、84109197
招生网址:http://recruit.***.cn/
招生微信公众平台:djtu-zsb
本简章由大连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报名申请表
附件2:大连交通大学2021年第二学士学位考生报名汇总表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版)
(二)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我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学校还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所有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大连交通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