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或因学校原因造成学生退学的,学校全额退还所缴费用。
2.学生已缴费注册但未入读的,学校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3.学生在校提前结业、经批准转学、退学等情况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清退标准=每学年学费、住宿费标准÷10个月×(10-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4.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5.入读时间从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计起。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莞联合高级技工学校秋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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