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等进行录取。有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一)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未按照我校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报到前未获得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对在报名及考试中有违规作弊行为的考生,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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