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理论、专业技能。考核方案由我校会同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制定,考核方案包括考核科目、内容、时间、标准、方式、程序、结果公示办法等。专业能力考核工作由我校按照报省教育厅备案的转段考核方案具体实施,对口试点高职院校参与,考核工作可在统一考试前或统一考试后进行。我校将专业能力考核的专业理论、专业技能情况合成为考核结果,共分为不合格、合格、良好和优秀四个等级(在系统上报考核结果时对应成绩标记分别为:0、1、2、3)。我校在2021年4月18日前将考核结果通过“广东省普通专升本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上报省招生办公室。
2.学生在高职学段参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厅主办的全国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一等奖的,可免予专业能力(含专业理论、专业技能,下同)考核,并将专业能力考核等级定为优秀。证书审核工作由我校和高职院校负责。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莞理工学院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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