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前应当认真了解并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本简章中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目录中所报考专业的报考要求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s://yz.***.cn,教育网址:https://yz.***,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及报考点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考生编号、密码以及网上报名填写的各类信息是考生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4.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s://www.***.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须在2020年11月10日前将如下材料寄送至我校,否则不予准考。
(1)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2)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提供所在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原件;
(3)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提供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4)获国(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考生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寄送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5268号东北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22室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130024,电话:0431-85099608。
6.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如实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报考类别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报考类别应为定向就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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