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合格名单
对于体育专项考试成绩达到低标准(60分)的考生,结合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
2.录取条件
对于合格考生,根据教育部规定分A、B、C三类制定高考录取条件。
(1)对于获得一级运动员或运动健将或国际健将称号之一、报考项目符合我校A类(文化单独考试录取)计划、参加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达到我校规定的文化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为A类考生。A类考生经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通过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而进行录取。
(2)对于A类以外、报考项目符合我校B类计划的合格考生,根据招生计划,分招生项目按照体育专项考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择优确定为B类考生。B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3)其他合格考生为C类考生。C类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可被择优录取(院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必须符合我校规定要求);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和生源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执行。
注:我校原则上按照A类、B类、C类招生计划1:1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若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总分出现同分并列,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A类、B类可减少合格考生人数,确保合格考生人数严格不超过招生计划上限。
3.公示审核
我校将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对合格名单进行公示,并按照教育部规定进行上报审核。终结果以教育部和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审批为准。
4.录取专业
我校招生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文科)、历史学(文科)、政治学类(文科)、心理学(理科)、地理科学类(理科)、经济学类(文科、理科)、英语(文科、理科)、教育学类(文科、理科),每个专业招生人数0-3人。我校根据考生体育专项考试成绩和申请就读专业志愿为合格考生安排录取专业;同等条件下,体育专项考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
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填报专业选考科目须符合我校要求,相关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
5.高考录取
(1)考生必须在生源省(区、市)高水平运动队相应批次第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平行志愿省份须为第一顺序志愿),专业志愿必须填报我校规定专业,服从专业调剂。
(2)对于所报专业录取额满并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3)其他事宜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规定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北师范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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