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综合评价成绩,参考考生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学校考核合格考生范围内,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分科类确定拟录取考生及其录取专业(类)。优先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再进行专业调剂。
2.综合评价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学校考核成绩。
3.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我校考核成绩高的考生。如我校考核成绩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成绩高的考生;如“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相同,则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顺序择优录取。
4.录取工作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在辽宁省普通类本科提前批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5.凡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一律不能改录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参加本科批次及其以后批次的录取。
6.对考生体检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
注: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相关工作可视考核形式及疫情防控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并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另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北大学辽宁省综合评价录取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