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录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信息将在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n/)公布。
四、培养及管理办法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我校学籍管理系统,按照学校本科生相关管理规定统一进行管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证书上将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上将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3.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颁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我校可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五、其它
1.考生须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取消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
2.学校发放《东北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应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按时入学报到;报到时无法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3.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的报名及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4.我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招生培训活动。
5.本招生考试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若与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不一致,终以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为准。
六、监督机制
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选拔录取工作的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联系人:李老师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东北电力大学招生信息网:http://zs.***.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132012
东北电力大学
2021年6月20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东北电力大学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