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办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6%的经费,民办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学费减免、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
(1) 校内奖学金
a. 校内优秀学生奖学金
优秀学生奖学金设一、二、三等三个等次,评选比例分别按参评学生总数的3%、8%、12%确定。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参评学生总数30%确定。每学年一等奖1000 元;二等奖600元;三等奖400元。
b. 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奖学金
国家级一等奖集体项目5000 元/队;个人项目3000 元/人;国家级二等奖集体项目2000 元/队;个人项目1000 元/人;国家级三等奖集体项目1000 元/队;个人项目600元/人;省级一等奖集体项目1000 元/队;个人项目600 元/人;省级二等奖集体项目600元/队;个人项目300 元/人。
c.考研奖学金
当年被国(境)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应届毕业生。根据当年被正式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人数确定人数,每人1000元。
(2) 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高校优先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3) 困难补助
少数家庭经济贫困或遇到特殊困难,造成在校期间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学生,可享受特困生补助。
(4) 学费减免
学费减免资助对象为中央下达孤儿、事实孤儿、优抚对象以及极个别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需提交当地乡镇民政部门证明经所在学院调查核实推荐,学校审批合格后,可按规定予以减免学杂费。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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