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2) 新生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复印件)。
(3) 借款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填写借款人家庭困难情况说明;以上复印件须提供原件供审核。
注: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其他近亲属。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学生为孤儿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不提供共同借款人。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专升本新生入学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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