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2. 任何考生因弄虚作假获得报名、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普通专升本新生入学报到时,须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对不能提供高职(专科)毕业证书,且比对学籍系统未按时毕业的考生,我校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其入学资格无效。
4. 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滁州学院招生信息网或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不再具体通知考 生本人,因其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5. 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辅导机构教学、讲座等活动。以我校名 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 责任。学校举报电话:0550-351186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 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6.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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