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滁州学院组织实施,按照《安徽省2021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操作办法》(皖招考〔2021〕4 号)、《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一)合格线划定
公共课合格线:省招生考试院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生成绩等因素,划定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
专业课合格线:考生两门专业课总分不得低于110分。
(二)退役士兵及建档立卡考生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录取比例原则上不低于符合条件(含 报名资格和合格线要求)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考生,其高职(专科)所学专业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可申请免试入读。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须符合报名资格和合格线要求,与普通考生录取程序相同。
退役士兵和建档立卡考生录取规则同下“(三)录取原则第1、2 条款”。
(三)录取原则
1. 在达到报考专业相关合格线基础上,按照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 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专业考试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公共课1、公共课2。
3. 专业间计划调剂
因合格生源(指同时达到公共课和专业课合格线的考生,下同)不足未完生计划的专业,将其剩余计划按比例分配至合格生源充足的专业进行录取。规则如下:按各专业未被录取的合格生源数等比例分配剩余计划,按照各专业递补考生各科总分从高到低依次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各考试科目优先次序为:专业课1、专业课2、公共课1、公共课2。
4. 我校不接收校外生源调剂。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
所有拟录取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示一周,学校将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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