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一经报考我校相关专业,即视为已知晓并自愿遵守我校招生章程相关规定。
2. 任何考生因弄虚作假获得报名、录取资格,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名、录取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 我校承诺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我校名义 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校举报电话:0550-3511862;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邮箱:jiancha@ahedu.gov.cn。
4. 对口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相关信息将通过我校招生信息网对外发布,广大考生务必及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我校不再具 体通知考生本人,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5.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我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滁州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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