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艺术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体育类考生须参加省组织的体育类专业统考;
(2)考生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须达到高职(专科)批省录取控制分数线;
(3)学校依据考生投档分,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考生的录取专业。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按艺术或体育省统考专业分、高考文化分、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如仍相同,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荣誉奖励、特长、研究成果等)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