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报考院校志愿先后录取;对于实行 以平行院校志愿方式的省份,即先“平行院校志愿”, 后“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再“院校 服从志愿”。
(2)对于进档考生,学院严格依据考生投档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 确定考生的录取专业。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 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 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择优录取; 在投档总分和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均相同的情况下,(实施 3 + 3 改革的省份不分历 史类、物理类) 历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数、外成绩(不含附加分) ,物理类考生,依次 比较数、语、外成绩(不含附加分) ;若再相同,则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获奖的考生。
(4)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 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高考投档分(投档分由高考文化分和专业 分按照一定的比例构成) ,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艺术类考生在投档总分相同的情况下, 将根据专业总分择优录取;在投档总分和专业总分均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有技能、特长和 获奖考生。
2021年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对口单招面向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